
古罗马的普鲁塔克曾经提出的问题:如果忒修斯的船上的木头因陈旧或者损坏被逐渐替换,比如总共有700块木头,每天更换一块木头,直到所有的木头都不是原来的木头,也就是700天(也就是两年)之后,这艘船还是原来的那艘船吗?因此这类问题现在被称作“忒修斯之船”的问题。这个问题应该是很古老的问题,可以追溯到赫拉克利特、苏格拉底、柏拉图。后来的大哲学家还有霍布斯和洛克也讨论过。其中最有意思的是霍布斯,他说要是700块杯换下来的旧木头按照原样重新组装起来,那么那艘才是真正的忒修斯之船呢?
当今已经把这个问题当作一个经典的悖论讨论,不同见解的哲学家都会给出见仁见智的解答,但是解答的本质有一个共同的谬误,那就是都是笼统的整体刨解问题,就是囫囵吞枣或者牝牡蛎黄,没有深入其本质,没有将共性和个性抽象出来进行比较和刨析。
任何一个物质实体,不论是忒修斯之船,还是祖父的斧头,还是希波吕忒的金腰带还是你,还是你家养的猫,还是辽宁号,还是你祖母传给你的祖母绿手镯,都是一样的本质,那都是由两个部分构成,”质“ 和 ”神“ 构成,也许可以类比马克思的”物质“和”意识“去理解,但是我觉得应该跟老马的东西还是有差别。”质“就是物质,构成物体的实质,有形或者无形,具有标识性,但是易于变化,可以复制;”神“ 是完全无形的东西,是构成实体的最本质的东西,也是最不异变化的部分,是绝对标识性的,也可以说是难以言状的,或者只可意会的东西,不能轻易语言表达,不能简单拍照,是人类大脑中独特识别的,比如 眼神,精神,气质,形象(抽象的),感觉等。世间万物不论何种特别,不论大小都是由这两部分构成,当然也不论你信不信。
”忒修斯之船“ 也不出例外的由这两部分构成,质就是船体,由很多木头构成;神就是其特有的精神、故事和最初的印象。若是将实体这样的解构之后,那么 “忒修斯之船“ 问题就迎刃而解了,那就是不论最初的忒修斯之船换多少块木头,不论700天之后还是1400天之后,那么最初的忒修斯之船就是原来的忒修斯之船,因为 ”质“ 虽然发生了沧海桑田,但是其 ”神“ 没有任何改变,负责的驾船的船长还是驾驭着同一艘船,曾经认识和知道 ”忒修斯之船“ 的人也不会因为换了木头而对其摸棱两可。因为人类根本上是依靠”神“进行物体的识别的,所谓的心领神会,就是这个道理。举几个例子看看,很多时候我们就是通过别人的描述某个事物就能够标识定位,描述中有质的描述,有神的描述,通过两者的结合共同定位一个实体。比如我们看对于关公的描述: ”身长九尺,髯长二尺;面如重枣,唇若涂脂;丹凤眼,卧蚕眉,相貌堂堂,威风凛凛“。我想当我们在脑中形成质与神的标识之后,看到画像或者本人,那么基本不会错过。我们再看看对于苏轼对于周瑜的描述,“雄姿英发,羽扇纶巾,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要是你和他一起装扮站在我面前,我想我不会认错,除非你是奥斯卡影帝,之所以这样,那是因为神。还有一个更为典型的例子,就是我们自己的孩子,从小到大那是更新不知多少遍细胞,样子也不知变化了多少次,但是我么从来没有因为长大的孩子与小时候刚刚出生时不同而不认自己的孩子,那也是因为“神”在使然。还有更典型的是各种精神,雷锋精神,王牌军的精神,都不曾经因为做雷锋的人发生变化或者士官变化而失去其标识地位和战斗精神。
说到这里,我想说一个艺术史上更为佐证典型的例子,20世纪20年代法国艺术家杜尚在参加一次艺术博览会时,从路边摊贩那里买了一个小便池,不是我们现在在厕所看到的那种高大上的,是早期那种小气的形状的,他将小便池倒过来展示,并且给起了一个名字 叫做“泉”,本来他想讽刺那些不思进取,墨守成规的艺术形式和艺术家,不想却成为了世界著名的艺术作品,被后世的艺术家们纷纷效仿和升华。这个幸运的小便池之所以与众不同,“名垂青史”,不是因为是小便池,也不是因为是大人物选择的,而是大人物杜尚将其赋予了艺术的“神”,所以他已经具有了艺术家的灵感、前瞻眼光和不屈精神。

泉 杜尚
所以说,忒修斯之船问题其实不能仅仅从“质”上透析,否则永远陷入死胡同,那就是悖论,若我们放大视角,不仅仅管窥其“质”,从更大的视角“神”角度看,那么就犹如庖丁解牛,那就是 “问渠哪得清如许 为有源头活水来”感觉。霍布斯的问题也是一样,感觉用所有换下来的旧木头组装的船更接近于“忒修斯”之船,但那只是“质”同,但“貌合神离”,也不是忒修斯之船。